2021.12.22
第四届(2021年)“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”评选公告
为提高全国中医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,促进优秀中医药博士研究生的创新发展,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医学、中西医结合、中药学学科评议组主办,面向全国中医药学科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第四届(2021年)“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”评选工作。评选工作秉承“注重创新、科学严谨、公正公开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,鼓励中医学、中药学、中西医结合各学科特色和理论创新,体现中医药学科重大需求,注重解决医疗健康行业的实际问题。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评选要求 1.参加2021年评选的论文,应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,国内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。 2.参评博士学位论文须为中文撰写,且不涉密。 3.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(含)以上职称。 二、推荐程序 1.推荐名额:具有中医学、中西医结合、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,每学科可推荐1~2篇参评论文(多推无效)。仅具有一级学科项下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位授予单位,可参照推荐。 2.由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统一将论文推荐至“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”评选工作办公室(设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)。 三、推荐材料 1.论文推荐表(附件1) 2.中英文摘要PDF版(附件2需与提交国家图书馆学位论文版本一致) 3.作者简况表(附件3) 4.论文推荐汇总表(附件4) 5.成果支撑材料纸质版(如专著封面、版权页及作者页复印件;学位论文奖励、科技奖励等证书复印件等) 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以“单位名称+2021年全国优博推荐材料”命名,发送至评选工作办公室邮箱;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推荐材料1份,邮寄至评选工作办公室通讯地址。 《评选公告》、《评选办法(2021年)》等电子版材料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(www.catcm.ac.cn)和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(www.yjstcm.ac.cn)下载。 四、推荐时间 2021年12月22日~12月31日。邮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,逾期不再受理。 五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:100700 联系人:赵家有、赵冉冉 联系电话:010-64089181,18810599934、18600399756 电子邮箱:qgzyyyxbsxwlw@163.com 附件:第四届(2021年)“全国中医药优秀博士学位论文“评选公告.pdf 附件1_论文推荐表.doc 附件2_中英文摘要格式.doc 附件3_作者简况表.doc 附件4_论文推荐汇总表.doc 评选办法.doc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中医学、中西医结合、中药学学科评议组 中国中医科学院(代章) 2021年12月22日